在意大利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须知

时间:2023-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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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关于公派留学人员有关规定,结合意大利高等院校和中国留学人员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须知,谨请遵照执行。

一、报到注册

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抵达意大利后,须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到手续。同时完成“电子邮件报到”和“信息平台报到”两种报到方式。无需向驻意大利使馆科教处邮寄纸质报到材料。

(一)电子邮件报到

抵达意大利后尽快向驻意大利使馆科教处负责公派生事务的老师发送电子邮件(italy02@lxgz.org.cn)报到,电子邮件主题为“姓名+留学单位+CSC学号报到”,在邮件里提供抵达意大利时间、留学期限、留学单位、留学专业、在意大利联系电话号码等信息。

(二)信息平台报到

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网址:https://s.csc.edu.cn/,)进行信息平台报到,在线填写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国外报到表并按要求上传有关材料(居留申请邮局回执条、留学单位报到证明、护照出入境记录、签证、护照个人资料页、CSC奖学金证明(英文)、CSC留学资格证书、报到证)。留学期间,个人联系方式、导师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在信息平台及时更新。使用信息平台过程中的技术问题请根据页面提示发送邮件至xxzy@csc.edu.cn 或 s_support@csc.edu.cn

如未按时完成网上信息平台报到,影响奖学金发放等,责任自负。

二、奖学金发放

完成国外报到后,奖学金将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基委)按月统一批量发放至国家公派留学人员专用银行卡(国内预发的3个月除外),驻意大利使馆科教处在信息平台进行审核。因报到延迟等原因错过发放的,将于次月补发。

留学期间如有中途回国、休学、提前回国等事项变更,奖学金将按照相关管理规定进行扣发或停发。

国家留基委奖学金领取专用咨询邮箱:jxj@csc.edu.cn

三、研修报告提交

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学习期间应通过信息平台提交学习研修报告。有国内工作或学习单位的,还应按国内单位要求汇报学习研修情况。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本科插班生须每3个月提交一次学习研修报告。博士研究生(含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含联合培养)等留学人员每6个月提交一次。《学习/研修情况报告表》模板见附件1, 学习研修报告须有本人签字、导师评语及签字。硕士研究生和本科插班生若无外方导师,可请任课教师、学院或学校项目负责老师签署意见。

四、提前回国

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留学期限自抵达意大利之日起计算,请注意信息平台里规定的应回国日期。

拟回国日期在应回国日期前1个月(含)以内的,可以直接登录信息平台提交回国申请,无需办理提前回国申请。

拟回国日期在应回国日期前1个月(不含)以上的,应在计划回国日期前2个月通过信息平台在办理变更事项中提交提前回国申请,上传本人申请信(说明抵达意大利具体时间、留学身份、原留学期限,提前回国原因及计划回国时间,中文书写并签字),申请信中应承诺已告知国内外导师和单位,并征得各方同意。如提前回国时间超过3个月,需另附国外导师和国内派出单位同意函。经审批同意提前回国的,信息平台内应回国日期会相应变更,请注意届时按期回国。

经批准提前回国的留学人员,奖学金按财务规定结算,当次留学资格不再予以保留。

五、延期回国

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因特殊原因拟延期1个月(不含)及以上的,须办理延期回国申请审批手续。请于原应回国日期前2个月登录信息平台在办理变更事项中提交延期回国申请,上传本人申请书、国外导师同意函、国内单位同意函、目前在国外已取得的学习或研究成果、延期期间研修计划。

联合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在外累计留学期限不超过 24 个月(含延长期间)。

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本科生、本科插班生原则上不允许延长留学期限。经批准延长期限者应与CSC办理续签协议等有关手续,延长期限内不发放奖学金。

对因航班等特殊原因超出留学期限一个月(含)以内抵达国内的,可不办理延期回国手续,不作违约处理。

六、赴第三国学习

国家公派研究生可申请赴第三国参加与学习和研究相关的国际学术会议等活动,一般应控制在1周以内。请提前1个月登录信息平台在办理变更事项中提交赴第三国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申请,具体操作:申请变更-变更类型-请假申请-学术会议,上传申请材料:本人申请信、国外留学单位或导师同意函、国际学术会议邀请函。

赴第三国学习的费用自理。

七、回国机票订购

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学成回国前2个月(疫情期间需提前更长时间)登录信息平台提出回国资格申请,驻意大利使馆科教处审核通过后,留学人员回国信息将推送至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服务系统,留学人员即可登录该系统(http://zwfwbl.cscse.edu.cn/aboard/main)填写具体订票信息。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订票事宜,并及时告知留学人员订票情况。留学人员订购回国机票具体流程详见:http://zwfw.cscse.edu.cn/cscse/lxfwzxwsfwdt2020/gplx72/blhz/410164/index.html

对未经科教处同意擅自延期或提前回国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不予办理回国机票订购手续。

特殊情况下,如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因故不能为国家公派留学人员预订机票,可自行购票,回国办理报销手续。请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回复的邮件转发科教处主管老师(italy02@lxgz.org.cn),说明情况,主管老师审核后将《关于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自行订购回国机票事》发至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国处(chuguo1@cscse.edu.cn),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收到上述文件后,将通知留学人员提供机票行程单、收据、登机牌等相关材料,经审核无误后办理报销手续。原则上,公派留学人员应订购经济舱正价舱位(含)以下的机票。如订购经济舱以上等级(如:头等舱、公务舱、超级经济舱)的机票,只能按照经济舱标准进行报销;只报销机票款,其他费用不予报销(比如:额外行李费用、中介机构服务费、改票费、退票费等)。报销额度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确定的标准为准

疫情期间,留学人员订购好机票后,请及时关注中国驻意大利使领馆“自意大利出发赴华人员申请健康码的有关通知”

八、在外申请期满结算

因疫情影响航班熔断等特殊原因,部分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无法按期回国,可向国家留基委申请发放最后一个月的奖学金。具体操作程序:国家公派留学人员需在奖学金期限结束后,登录信息平台在“申请结算奖学金”事项中申请,在操作界面勾选“资助期限结束,选择继续在留学国学习或工作的公派生”,在申请原由处注明“因航班熔断滞留在外”。针对此类情况,不再要求办理延长留学期限变更审批手续。

对于奖学金期限结束获准延期继续在国外学习的,在资助期满后下个月即可申请结算发放,无需等到回国办理。

九、留学证明材料

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公告》,自2020年11月1日起,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自2020年10月1日起,驻外使领馆已不再受理开具申请。

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要妥善保存好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录取材料、国外院校颁发的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出具的学习进修证明材料、护照及签证、出入境记录等。如需回国后进行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请详见:http://zwfw.cscse.edu.cn/cscse/

十、其他事宜

本须知未尽事项请参阅国家留基委《出国留学人员须知》(详见附件1)或联系科教处负责公派留学生事务的老师(联系方式详见http://italy.lxgz.org.cn/)。

如了解留学重要信息,请大家密切关注意大利留学服务网(http://italy.lxgz.org.cn/)和全意学者微信公众号(quanyixuelian)、网站(http://www.cssui.org)。

驻意大利使馆科教处将竭诚为各位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提供服务和帮助。

祝同学们平安留学、健康留学、快乐留学、成功留学!

                                                                                                        驻意大利使馆科教处